泸市府办函〔2021〕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有关高校:
现将《泸州市“绿芽积分”建设推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泸州市“绿芽积分”建设推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引导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局面,为泸州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泸州经验,特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意义
泸州市“绿芽积分”(以下简称绿芽积分)是基于个人绿色行为数字化激励模式,创新运用碳减排方法学,全方位采集绿色维度数据形成的个人绿色生活积分体系。建设绿芽积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落实国家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的具体实践,也是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新理念,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的重要举措。
二、总体目标
(一)建设思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通过打造多元化、广覆盖的个人绿色生活积分体系,建立起“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绿色生活激励回馈机制,推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的主动自觉选择。
(二)建设目标。将绿芽积分作为推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重要抓手,把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进一步转化为行动自觉,促进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完善生态文明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公众参与等相关工作机制,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运用碳减排方法学,形成个人绿色生活积分算法。加快设计二氧化碳减排量计算模型框架,创新行为折算积分原则,形成可量化、可持续、可追溯的绿色多维体系算法,确保绿芽积分发行、分发、兑换、清结算、监管、审计等过程公开透明,全程碳减排数据真实可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
(二)畅通绿色低碳路径,引导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深入拓展绿色生产生活场景,围绕与公众衣食住行游等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各方面,制定绿色生活行为指南,高效建成绿色城市、绿色政务、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餐饮、绿色出游等维度的高频环保践行渠道。充分关联资源路径,提升减排行为参与度、实现减排场景普及化、常态化、持续化,倡导全民主动践行绿色生活行为,推动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绿化”。(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会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酒业发展局,泸州银行,公交集团;配合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各高校)
(三)激发绿色低碳潜能,建立绿色生活激励回馈机制。研究制定“绿色激励”普惠机制,明确绿芽积分的标准化运行管理规范。结合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搭建兑换应用场景的技术服务平台,进一步丰富回馈机制的应用场景,实现积分消纳动态化管理,为公众绿色生活行为赋予荣誉属性及实质奖励,推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的主动自觉选择。(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会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团市委,泸州银行;配合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各高校)
(四)培育环保公益项目,充分发挥环保行为效能。聚力生态赋能渠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力推进长江干流水域岸线保护,将河流保护、植树造林、生态修复、珍稀物种保护等行动形成环保公益示范项目,畅通公众参与渠道,着力提升公众参与能力。探索创新环保产业扶贫形式,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建立“公益低碳+乡村振兴”模式,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公众参与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竹业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五)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形成泸州特色宣传品牌。集中推进生态文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鼓励和支持开展面向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以绿芽积分为依托,发挥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等作用,将研学实践与环保有机结合,升级打造生态文明教育场馆。以企业、高校、社区为主要宣传阵地,融入泸州生态环境特点,形成专题研学课程,定期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元、趣味专业、结合实际的环保研学实践活动,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和人才局;配合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高校)
(六)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强化企业环境主体责任意识。强化企业环境主体责任意识,将企业在碳减排指标、生态环境保护影响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度等方面的成果,纳入泸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标准。引导企业自觉践行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七)权威认证减排行为,建设公众环保积分档案。精准记录公众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的行为信息,制定公众环境行为评价指标及荣誉体系,依据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实施权益激励,为下一步建设个人环保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商务会展局、团市委,各高校)
(八)构建全民行动体系,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挥党政机关、企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作用,围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相关培训,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绿色生活·最美家庭”“美丽家园”建设,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青年讲师团”“生态文明大讲堂”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等社会共建行动,推动社会各界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配合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高校,泸州日报社、泸州广播电视台)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绿芽积分建设推进工作,要按照绿芽积分建设推进工作任务分工表(见附件1),抓好职责领域内工作落实。为加强协调配合,请相关责任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经办人负责绿芽积分建设推进工作(见附件2),于2021年5月17日前报送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二)强化保障措施。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单位)要为绿芽积分推广使用强化保障机制,积极落实宣传推广所需经费,从人财物方面保障绿芽积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同时,要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资源参与支持绿芽积分建设。
(三)强化示范带动。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示范带头作用,实施积分管理、绿色激励、示范引领等有力措施。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要发挥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作用,主动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与生活方式,积极宣传推广绿芽积分。
(四)强化宣传推广。要积极宣传绿色低碳理念,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多渠道推广绿芽积分,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提高公众参与度,营造绿色生活和低碳发展氛围。
(五)强化考核问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不定期对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有力落实情况较好的区县、部门(单位)将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
联 系 人: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王兴权 刘 勋
邮 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830-2799371
附件:1.泸州市“绿芽积分”建设推进工作任务分工表
2.泸州市“绿芽积分”建设推进工作联络信息表
3.泸州市“绿芽积分”二维码及相关宣传推广素材